征稿启事
为增强贺州市市民的消防意识、强化消防知识宣传,做到消防警钟长鸣,确保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火灾损失,防范于未然。正面宣传贺州市消防官兵的无私奉献精神,唤起全社 hui“关注贺州消防、关爱生命”。贺州市委宣传部、贺州市消防支队经研究,从即日起举办“贺州市首届‘消防杯’摄影大赛”。具体征稿细节如下:
一 、参赛对象。广西摄影家协会、中国摄影家协会驻贺会员、贺州市各摄影家协会会员、广大摄影爱好者和社 hui各界人士、学生等。
二 、参赛内容。凡反映贺州市武 jing消防支队建设成就和消防官兵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、文娱活动、扑火救灾等内容的摄影作品都在参赛之列。大赛弘扬消防主旋律、提倡多样化、各种题材、体裁、风格不限,鼓励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,具体有创新意识的摄影作品。
三 、参赛时间。2008年8月下旬至10月28日止(期间贺州市消防支队及各县、区消防中队将组织安排5至8次消防官兵大练兵,为参赛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社 hui各界人士提供摄影创作方便)。
四 、主办单位。中 gong贺州市委员会宣传部、贺州市消防支队。
五 、评奖办法。请资深摄影家代评。
六 、奖项设置。设一等奖一名,奖金8119元;设二等奖二名,每名奖金5119元;设三等奖三名,每名奖金3119元;优秀奖十三名,每名奖金319元;入围奖一百名,每名奖金50元;凡获入围奖以上作品,发给证书一本,获三等奖以上作品,发奖杯一座。大赛结束后,举办“贺州市首届119‘消防杯’摄影作品展,展出入围获奖作品119幅。
七 、参赛须知:
1、黑白、彩色胶片(含反转片)和数码摄影作品均可参赛,但数码作品必须是原影像作品,谢绝通过电脑、暗房再次创作、改变原有影像的作品参赛。
2、参赛照片用光面纸制作成照片参赛,参赛作品为10英寸(边长25.4厘米)组照做作品尺寸为5R扩印片(8幅以内,要注明作品序号、每组作品背面用双面胶粘连),每组作品算一幅。参赛作品不得装裱、必须认真填写参赛作品表格,粘贴在作品背面、参赛表可向大赛组委会索取,或从红豆网上下载,复印有效。
3、每位参赛作者作品数量不限。
4、作品使用。入围本次大赛影展的摄影作品,11月9日起,主办单位将统一制作放大24寸在贺州市市区及昭平、钟山、富川、平桂区等3县一区巡展,获三等奖以上摄影作品将编入《贺州消防》宣传画册及相关公益宣传中使用(包括媒体、平面设计、影视制作等),主办单位不再另付稿酬。
5、法律责任。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纠纷,均有作者自己负责
6、依法纳税。获奖作者要自觉遵守税法,自觉到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。
7、投搞地址:贺州市消防支队,“消防杯”摄影大赛组委会收(请在信封背面注明“摄影作品”),邮编:542800;联系方式:
15878469699
周先生。
8、获奖公告。凡获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名单届时将在本市相关媒体和《贺州消防》宣传画册上公布。
9、评选结束。参赛作品评选结束后,大赛组委员会将通知作者调底片或作品光盘(图片文件大小为10M以上),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览图片。
10、摄影证件。举办“贺州市首届‘消防杯’摄影大赛期间,主办单位限量发放一批《警营摄影证》。凭此证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警营摄影创作。此证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,经大赛组委会审批同意后,即可填表领取(自备一寸标准相一张,作办证使用)。申办《警营摄影证》联系电话:13321642966
杜先生
11、凡送作品参赛者,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参赛细则的规定。
12、以上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。
大赛组委会
2008年8月18日








最新回复
李美丽 (2008-8-28 14:01:43)
参赛作品表
参赛作品表使用方法:
参赛作品表复制有效,可到向大赛组委会索取,或直接在红豆网上下载;http://hongdou2.gxnews.com.cn/forumview.asp?td=0&topic_id=3588270&pagenum=1
作品提交时,请认真填写参赛作品表格,并随作品一起邮寄或直接交到大赛组委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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